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长安网 >> 法治环境

张家口经开区检察院:严把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08-30 11:29:4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梁燕 孙维愈 刘勇):张家口经开区检察院严格履行“少捕”“慎捕”工作理念,将逮捕案件质量作为检验执法办案水平的标准,通过前伸后延,全程参与,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严把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

  坚持审查逮捕案件“每案必问”。办案干警克服案件审查期限短的困难,对所有案件均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无一疏漏,通过讯问,解决办案人员在阅卷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同时对侦查卷中口供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进一步提高了逮捕质量。

  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贯彻“慎捕”理念。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严格依照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范流程办理。审查案卷、逐罪逐证复核、集体讨论、请示汇报,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把握案件定性关,保证罪名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关,保证适用法律准确。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捕。

  建立被害人释法说理制度。针对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案件,要求承办人约谈被害人,听取被害人意见,告知附带民事诉讼等权利等。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启动风险化解预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案件当事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来源:河北法制网)

关键词:经开区 检察院 审查 逮捕 质量关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超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35278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