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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公安分局对案件监督检查活动中的问题进行整改

来源: 张家口桥东区长安网 2017-08-03 17: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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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桥东长安通讯员):近期,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安排部署,对桥东公安分局2014年至2016年派出所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后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局致函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分局党委对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于7月21日上午,在分局六楼召开会议,就此次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王健副局长主持,各所队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员参加。

  会上,法制大队长史琳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故意伤害案件伤情鉴定、侵财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取证不及时导致证据灭失等五项问题;传达了对相关案件务必要进行法医、价格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既注重案件事实的认定,又注重调取证据的程序合法性,确保证据能有效证明犯罪事实等四项建议。王健副局长强调指出:检察院就我局各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全局各办案单位要高度重视,所队领导会后要立即布置开展整改行动。在整改中,一方面“一把手”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民警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把抓业务、抓执法责任、抓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同时,分局法制、政工、纪检、督察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责任,对该立案不立案、该查处不查处等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大家要充分利用此次契机,以实际行动推动分局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桥东 分局 案件 监督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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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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