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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要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农村是否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好蓝图能否实现。只有加强农村法制环境建设,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有序的和谐发展。为此,张北县司法局将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农民文化、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环境,构建和谐新农村。 依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2017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司法局切实组织好各单位的“送法下乡”活动,在全县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一是开展法律书籍送下乡活动。组织“新农村法律服务团”、司法所干警、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到各村居将农民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到户,使农民群众不出家门就可以学到法律知识,做到农民群众学有读本、查有资料、做有依据。二是开展法律讲座下乡活动。举办农村基层普法骨干培训讲座或法治报告会,充分利用村级两委干部会议及各种工作会议,围绕村民自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依法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三是开展送法进农家活动。依托镇村两级法治宣传栏、村级法治学校、农家书屋、移动“村村通”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根据农村群众赶集的特点,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发放法治宣传单,出板报、贴标语、挂横幅、出动法制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结合“七五”普法,开展专项和阶段性的法治宣传工作,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观念,维护法律权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禁毒斗争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以上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明显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和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使农村法制环境建设的效果在我县逐步显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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