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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里的情节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以案说法)

来源: 福建长安网 2017-07-18 15: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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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女性励志剧《欢乐颂2》已告一段落,但住在欢乐颂小区22楼5个性格各异的女孩身上的故事却并未结束,令人期待后续情节。今天,我们就与法官一同回顾下《欢乐颂2》中的一些涉嫌犯罪的片段,让大家在等待《欢乐颂3》的日子里学法。

  镜头1魏太太公然辱骂、殴打安迪

  魏国强要与魏太太离婚,并准备遵照岳父何云礼的遗嘱,将何云礼的全部遗产交给安迪。不知安迪与何云礼、魏国强关系的魏太太以为安迪是插足在他们夫妻之间的小三,不管不顾地来到安迪公司,狠狠扇了安迪一个耳光,并辱骂安迪是狐狸精。

  剧评:有人说,婚姻就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由此也不难理解魏太太在面临婚姻破裂时,为何会情绪激动。但任何理由都不能构成动手打人的借口,即便真的有人插足婚姻,也有法律替你主持公道。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公然辱骂、殴打他人,会怎么样?

  福建屏南法院法官张天明:公共场合辱骂他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魏太太公然辱骂、殴打安迪,显然已涉嫌触犯相关法律,不用小包总出马,法律也会收拾她。

  镜头2眼见财产落空,魏太太开车撞人

  魏国强对大家说出了何云礼与安迪之间的关系,并要求安迪当即做出决定,是接受遗产还是放弃继承权。安迪查阅继承法后,决定做DNA鉴定,如果自己真的是何云礼的外孙女,那一切按照遗嘱执行,魏太太再也没有权力插手此事。但当安迪到北京做完亲子鉴定后,失去理智的魏太太竟疯了一般,在地下停车场开车直撞向安迪。

  剧评:婚姻破裂,到手的巨额财产又将落空,魏太太人财两空已疯魔,失去理智驾车撞安迪。好在小包总眼疾手快,拉开安迪,才没酿出大祸。人虽没出事,但魏太太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那么,故意开车撞人,在我国该当何罪呢?

  福建屏南法院法官张天明:按魏太太当时的主观分析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魏太太是想撞死安迪,那么,她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有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安迪因此不幸身亡,魏太太的行为显然涉嫌故意杀人,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魏太太只是气愤,并未想杀死安迪,那么,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未遂,而我国刑法并未将故意伤害未遂规定为犯罪,故魏太太不构成犯罪。如果魏太太的行为造成安迪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若致人重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魏太太到底是出于什么故意开车撞安迪,那么,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即上述两种故意存在疑问时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行为来认定)原则,故只能按第二种认定魏太太不构成犯罪。

  镜头3樊胜美哥哥把父亲抬到王柏川家

  樊胜美哥哥出狱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又找不到妹妹,竟气急败坏地将自己瘫痪在床的父亲搬到了王柏川家里,希望借此逼樊胜美现身。王柏川父母被吓得够呛,不仅不敢大声说话,不敢出门,甚至产生了搬家的念头。

  剧评:如果说《欢乐颂1》最令人厌恶的角色是白主管,那《欢乐颂2》就非樊胜美的哥哥莫属了。不思进取、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就算了,为了逼迫妹妹现身,竟然不顾一向溺爱他的老父的身体,将父亲扔到他人家里,严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福建屏南法院法官张天明:剧中,樊胜美哥哥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记者龚丽雯通讯员叶海玲)

关键词:欢乐颂 情节 法律 问题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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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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