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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活动

来源:怀来县长安网 2017-07-06 16:57:00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县城环境容貌,按照《怀来县开展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6月26日,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对城区所有沿街商户、摊点下达《怀来县县城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指挥部关于整治县城市容环境》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

  一、沿街门店请自觉拆除在店前设置的路桩,占用车位摆放的警示桩以及其他杂物。自觉维护好“门前三包”秩序,并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摆放整齐,不得占用人行道;

  二、沿街门店严禁店外占道经营、堆放物品、加工制作。开业庆典、商业活动需提前三日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播放音乐、招揽顾客;

  三、沿街门店严禁私搭乱建、堆物堆料,严禁随意堆放装修施工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在前期搭遮阳棚、伞等;

  四、沿街门店严禁在店外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物品(彩旗、条幅、杂物等),严禁在门窗玻璃、墙壁上喷涂广告,张贴黄纸、宣传画等,严禁在店前、墙壁上设置喷绘灯箱、落地广告牌等;

  五、夜市经营门店需在每日17:00以后方可出店经营(在城管部门划定的线位范围内),严禁一切露天烧烤行为,需在室内烧烤并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六、清理一切擅自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便民摊点需在城管部门划定的线位内规范经营,早点摊必须在上午9:00前撤摊完毕。所有摊点不得使用喇叭、高声叫卖,不得将产生的垃圾随意丢弃、破坏树木、绿化带等公共设施;

  七、对在城区道路两侧、广场长期停放的棚亭阁全部予以清理,拆除城区内侵占道路、绿地、人行道和压占管线、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

  通知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对存在店外占道经营、堆放物品、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物品以及夜市经营门店室外烧烤等违规情况的商户、摊点进行了劝导和回执反馈,为接下来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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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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