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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长安网讯(怀来县长安信息员) 为贯彻落实《怀来县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确保我县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近日,县环保局召集各相关部门及乡镇环保所负责人召开了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动员会。 会上明确了“散乱污”企业界定范围,要求各乡镇在6月30日前,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托信访举报、污染源企业台账、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等现有基础,进一步摸清当地“散乱污”企业底数,深入了解每家企业情况,建立准确、真实的“散乱污”企业清单。并结合清单,明确每家企业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治时限。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7月底前完成关停工作,9月15日前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完成取缔工作。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有关部门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合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工业,要于7月底前责令企业停产,9月中旬前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要科学全面分析企业的生产工艺、结构特点、装备、产能,对上述企业通过限期整治,按照可持续和清洁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7月中旬前责令上述企业开展整治和提升改造,并于9月中旬前完成整治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治改造任务的,予以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但涉及民生,不能停产的企业,依法依规启动按日计罚程序,严格实行全过程连续性惩罚。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挂图作战,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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