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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举行揭牌仪式。怀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军越、县公安局局长梁利军为侦查监督检察室揭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工、县公安局党组成员法制大队大队长孙永军及检察院侦监科、公安局法制大队相关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在揭牌仪式后,县检察院相关领导与县公安局有关领导就检察室的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进行会谈。 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军越指出,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实践行动。检察室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原则,派驻公安机关的检察官行使侦查监督权,促进侦查活动合法、取证规范,在强化监督同时加强双方配合;坚持引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言论不结论、到位不越位的工作原则,派驻检察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干预公安机关的正常侦查活动;坚持涉案信息保密原则,坚决执行保密制度,对案情及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严格保密。 侦查监督检察室的设立,是进一步增强侦查人员程序正当、证据核心及庭审中心意识,促使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按照裁判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上保持一致,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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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 侦查 公安 察院 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