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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里的“魔法师”:守护孩子的笑脸是我们的心愿

来源: 检察日报 2017-03-09 08: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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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来越多的孩子知道,检察院里有一群“魔法师”,他们用神圣法律和暖心关爱,弥合受伤的心灵,指引迷途的少年,守护孩子的笑颜——他们共同的名字,叫做未成年人检察检察官(以下简称未检检察官)。

  “莎姐”“大手拉小手”“小橘灯”“冬梅姐姐”“亮晶晶”,这些未检检察官团队中的闪光品牌带给人们一个个情法交融的故事……

  打击校园欺凌

  “惩治+预防”守护校园阳光

  重庆少年小崔,初中毕业后弃学当学徒,凭借自己身高体壮,当起了“校园霸王”。他不仅威胁、辱骂、殴打在校学生,还逼迫女生小珍和自己谈恋爱。

  最终,经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小崔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

  2016年,重庆“莎姐”未检团队和媒体策划制作《莎姐讲故事》系列萌漫口袋书,小崔出现在新一季的故事中。重庆市检察机关还专门针对“预防校园暴力”开展主题法治教育和自护教育,用真实的案例警示青少年把握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数据小贴士: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180人,批准逮捕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同年11月,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大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严惩犯罪惩处

  “恶魔”治愈“受伤的花朵”

  2016年8月,年仅7岁的小萌被同小区青年伍某诱骗与胁迫,不幸遭受两次性侵。

  四川省成都市“亮晶晶”未检团队介入该案后,让小萌在其监护人陪伴下接受了专业心理师的心理抚慰与疏导。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心理评估报告,成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对伍某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最终,伍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当年11月,小萌的监护人代小萌领到了司法救助金。

  2013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向55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理疏导244人次,协调解决生活实际困难65人次。

  数据小贴士: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嫌疑人3445人,起诉4127人,为未成年人提供最坚实的司法保护。

  附条件不起诉

  给犯错的孩子一次重生机会

  2008年1月,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成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工作原则,融情于法,倾爱尽责。

  在办理张某等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抢劫案中,检察官们发现:三人都是在读高中生,均系初次犯罪。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她们依法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对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向法院发出适用非监禁刑处罚的量刑建议。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在重返校园后努力学习,最终有两人考上大学。

  2011年至2016年,“大手拉小手”工作室共发出量刑建议330余份,取得了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的比例逐年上升,被判刑罚人员再犯率为零的办案效果。

  数据小贴士:2016年1月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808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小树长歪了,检察官愿做用心扶正的园丁,给犯错的孩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社会观护

  让回头的“浪子”具备一技之长

  2015年,未成年人小光的父亲去世,母亲外出打工。辍学后无所事事的小光从此沉溺网游,终因盗窃被抓。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小橘灯”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以帮教和挽救为目的,把小光送到当地观护矫正工作站,让他学一技之长,带他献爱心做公益,对他进行心理矫治,让小光一步步回归正途。

  早在2008年,新北区检察院就与辖区爱心企业共建观护矫正工作站,8年来,该工作站先后帮助60余名罪错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数据小贴士:2016年1月到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11299人,提供法律援助10347人,严管厚爱,浇注阳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法治进校园

  让法律根植到每个孩子心灵

  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的孩子们来说,“冬梅姐姐”是一个熟悉而亲切的名字。“冬梅姐姐”未检团队走进校园,这一路,坚持了18年。

  2016年3月24日,新学期伊始,“冬梅姐姐”又如约来到学校上法治教育课。一部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短片、一场远离犯罪与自我保护知识讲座,检察官们生动有趣的讲解让同学们更直观地了解犯罪的危害,学会保护自己的方法。

  18年来,“冬梅姐姐”坚持不懈地进校园开展法律咨询和宣讲,辖区内4万多学生受到法制教育,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49%。

  数据小贴士:2016年,最高检部署“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已开展巡讲1.6万余场次,直接覆盖880万余名学生。选派73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2074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从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算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多个年头。30多年来,无数像“莎姐”和“冬梅姐姐”一样的检察官,以严管厚爱,成为孩子人生道路上的“小橘灯”,和孩子们“大手拉小手”,指引着他们走向“亮晶晶”的未来。守护孩子的笑脸,是每一个未检检察官的心愿!

  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字丨江华宇

关键词:检察院 未成年 保护 打击 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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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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