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123件(含旧存35件),审结1083件,结案率为96.44%,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中,一是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在解决纠纷基础上,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0.58%。二是健全诉调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67起,化解成功61起,调解率91.04%。三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221件,促家庭和睦增邻里团结。四是依法审理涉及借款合同、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64件,解决争议标的800万元,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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