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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横向监督制约,深化纵向统筹指挥,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强力推进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加强案件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建设。目前,张家口市已完成17个县区检察院客户端的安装调试工作,各院电子卷宗扫描上传入库工作全面启动,已完成电子卷宗制作1106册。 电子卷宗系统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的拓展。电子卷宗系统应用是将侦查机关、本院侦查部门等移送过来的案卷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至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几百页的案卷,检察官再也不用打字打到手软。电子卷宗的应用,为案件承办人摘录证据、制作审查报告提供便利,使案件承办人有更多的精力用于证据审查及案情分析,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电子卷宗形成的基础数据也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业务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 电子卷宗系统另一项重要作用是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阅卷权。律师申请阅卷,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电子卷宗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导出,再导入律师阅卷系统,律师从案管办获得密码后即可阅卷,打印所需材料,也可申请导出电子卷宗,刻录光盘带走。律师调阅的电子卷宗为不可编辑状态,从源头上确保了电子卷宗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稳定性。 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要求,张家口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拟上岗的38名电子卷宗操作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电子卷宗制作的操作与使用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各院均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应用,为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办电子卷宗系统上线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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