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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日21时40分,沙城龙潭路西派出所接吴某某报警,称其在沙城镇府前西街某酒店内就餐时,放在桌上的一部三星手机被盗。值班警员在现场调查获知:当日吴某某参加公司在该酒店组织的活动,就餐时将手机放在餐桌上,就在活动即将结束其与同事到台上合影的短短几分钟内手机被偷。据此,民警立即调取酒店监控,迅速锁定了一名男子盗窃手机的全过程。 ▲经现场指认,嫌疑人身份迅速确定——与吴某某同公司的员工边某某。讯问之初,边某某拒不承认偷窃手机之行为,但在强大的政治压力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交待了当日趁吴某某上台合影之际偷窃手机的违法事实。最终,边某某因其一念之差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小编寄语 本应是互相照顾的同事,边某却因一时贪念,不仅丢了这份情谊,而且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此,办案民警提醒大家,外出就餐、休闲娱乐到酒吧、KTV等公众场所时,应将手机等小件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手提包统一放到座位靠里位置,严防可疑人混入拎包,必要时应予寄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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