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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长安网讯(桥东长安通讯员):为进一步保持我市良好的空气质量,有效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防止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各种事故,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1月4日下午,桥东分局组织召开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副局长刘利军、各户籍派出所主管副所长及辖区酒饭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刘利军副局长首先传达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的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并就文件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等做了明确表述;随后对辖区酒饭店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辖区酒饭店要严格遵守《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禁限放的规定》,若因违反《通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二是要求辖区酒饭店要加大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让群众了解禁放规定,对不听劝阻的群众要及时向各派出所举报,剔除安全隐患。三是辖区各派出所加强巡逻,定期检查督导,尤其是在宾馆、酒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立即制止,收缴其烟花爆竹,并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罚。若辖区派出所发生不作为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后,刘利军副局长代表分局与各派出所、各派出所与辖区酒饭店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禁放责任状》,并发放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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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桥东分局 烟花爆竹 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