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杨某某、郝某某、李某某、谷某某、张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杨某某、郝某某分别从李某某、谷某某、张某某处进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印度、巴西等疫区国家的牛肉产品,并在其营业摊点内予以销售。后在杨某某处扣押未销售的未经检验检疫牛肉产品308件5724公斤。
关键词:依法 公诉 销售 未检疫 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