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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廉洁司法

来源: 张家口长安网 2015-03-30 11: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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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北法院在强化传统监督方式的同时,以强化审管办审判流程管理为中心,采取六项措施,将审判监督重心前移,加大了事前、事中监督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是实施“三卡”监督。制作“廉政监督卡”、“五个严禁卡”,随同立案材料向涉案当事人发放。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对收到的廉政监督卡汇总,根据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建立办案人员“廉政档案卡”,将档案内容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和是否胜任审判岗位的依据,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自律性。

  二是实施现场监督。每个工作日,院领导带领监察室、政治处、审管办、办公室相关人员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现场,通过采取现场抽查立案材料、调阅案卷、查看审判流程资料、随同执行等方式方法,进行例行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和投诉监督,有效避免违反程序规定事项的发生。

  三是实施庭审过程监督。按照刑事、行政、民商事、执行和再审案件的特点,根据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审委会委员通过审判庭监控视频和庭审现场评价对庭审过程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增强审判长、主审法官的语言表达、质证认证、驾驭庭审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提高了庭审质量。

  四是实施案例指导。根据受理案件的特点,在上级法院的案例选编和本院的优秀裁判文书中,组织筛选、编纂了典型案例、疑难案例和新型案例资料库。案件在审理前,主审法官要参阅案例资料库中就同一类型的案件,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参考,对量刑幅度、裁判结果是否适当进行对照,确保裁判结果的“统一”性,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

  五是实施效率监督。借助审判管理流程系统,通过对案件各种时限的抽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审限监督,增强案件审理、执行的透明度。以效能通报为载体,将每名法官处理案件的期限进行对比、分析,进行催办、督办,督促法官提高审判、执行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

关键词:监督,审判,案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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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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